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什么

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如下:
继承顺序
1. 第一顺序 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2. 第二顺序 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。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,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继承人范围
子女 :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父母 :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兄弟姐妹 :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及与被继承人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特殊继承权 :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在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,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。
其他规定
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则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。
继承开始后,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随时提出继承遗产,或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。未作明示放弃的,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。
以上信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整理得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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